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5-006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和价格:
1、发行数量:93,719,889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价格:20.16元/股
? 预计上市时间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93,719,889股已于2025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将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拟收购山东宏山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并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2023年8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印发的同意本次发行的批复。
2023年8月17日,公司收到国防科工局印发的同意本次发行的批复。
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有关议案。
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
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部分调整。
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4年11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4年11月2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38号)。主要内容如下:“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3、上市地点
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4、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数量为93,719,889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93,719,889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93,719,889股的70%。
5、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4年12月20日,T-2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发行人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16.29元/股。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0.16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23.76%。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且符合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
6、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889,392,962.24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8,869,414.28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0,523,547.96元。
7、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和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接受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重机”“公司”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中航重机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的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24年12月30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4]第29-00005号),经过审验截至2024年12月30日止,招商证券本次申购股票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已收到中航重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89,392,962.24元。
2024年12月30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4]第29-00006号),经审验截至2024年12月30日止,中航重机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3,719,889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89,392,962.2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8,869,414.2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850,523,547.96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93,719,889.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756,803,658.96元。
2、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
“1、公司本次发行已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批准,并已取得航空工业集团、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的批复同意,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3、公司本次发行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20.16元/股,最终发行规模为93,719,889股,募集资金总额1,889,392,962.24元。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11家,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锁定期(月) |
1 | 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678,571 | 557,999,991.36 | 6 |
2 | 国调二期协同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19,345,238 | 389,999,998.08 | 6 |
3 | 中建材(安徽)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392,857 | 269,999,997.12 | 6 |
4 | 贵州省金产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555,555 | 111,999,988.80 | 6 |
5 | 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960,317 | 99,999,990.72 | 6 |
6 | 上海申创产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960,317 | 99,999,990.72 | 6 |
7 | 上海申创申晖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960,317 | 99,999,990.72 | 6 |
8 | 湖南湘投金天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632,592 | 93,393,054.72 | 6 |
9 | 贵州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2,976,190 | 59,999,990.40 | 6 |
10 | 贵州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777,777 | 55,999,984.32 | 6 |
11 |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沪) | 2,480,158 | 49,999,985.28 | 6 |
合计 | 93,719,889 | 1,889,392,962.24 |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将于限售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 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主要经营场所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55号贵州金融城中央商务区10 |
号楼9层9001号
号楼9层9001号 | |
出资额 | 2,800,100万元 |
主要办公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南垭路67号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贵州省贵鑫瑞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派代表:刘燊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115MAAKDY7A35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获配数量(股) | 27,678,571 |
限售期 | 6个月 |
2、国调二期协同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国调二期协同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4至19层101内7层708室 |
出资额 | 3,150,000万元 |
主要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丙12号院2号楼诚通大厦 |
法定代表人 | 郭祥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2MACPFWE774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19,345,238 |
限售期 | 6个月 |
3、中建材(安徽)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 中建材(安徽)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主要经营场所 |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E1栋基金大厦666室 |
出资额 | 1,500,000万元 |
主要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1层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中建材(安徽)新材料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郭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MA8N5HDP37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 |
制的项目)
制的项目) | |
获配数量(股) | 13,392,857 |
限售期 | 6个月 |
4、贵州省金产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 贵州省金产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主要经营场所 | 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碧桂园绿色金融港项目(ZD-14地块)A2号楼2楼1-2-7-22号 |
出资额 | 100,000万元 |
主要办公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南垭路67号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贵州省贵鑫瑞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陈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900MABW2N1N4J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获配数量(股) | 5,555,555 |
限售期 | 6个月 |
5、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 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主要经营场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888号898室 |
出资额 | 381,500万元 |
主要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大道555号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安红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MA1FL768XD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4,960,317 |
限售期 | 6个月 |
6、上海申创产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 上海申创产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主要经营场所
主要经营场所 | 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352弄11号1幢203B |
出资额 | 386,400万元 |
主要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大道555号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申创产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安红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MA7B8UDC6G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4,960,317 |
限售期 | 6个月 |
7、上海申创申晖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 上海申创申晖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主要经营场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
出资额 | 292,000万元 |
主要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大道555号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中创申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胡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MAD0WQNK6Q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4,960,317 |
限售期 | 6个月 |
8、湖南湘投金天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 | 湖南湘投金天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住所 | 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工业园林语路116号 |
出资额 | 274,100万元 |
主要办公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工业园林语路116号 |
法定代表人 | 彭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000183798018L |
经营范围 | 金属新材料和各类金属复合材料及其部件、设备的研发、生产制造、销售、技术服务与咨询;本公司研发、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消耗品的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经销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五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建筑材料、针纺织品、矿产品、农副产品;提供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自有房屋租赁;以自有资产进行高科技项目的投资 |
与合作(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合作(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股) | 4,632,592 |
限售期 | 6个月 |
9、贵州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 | 贵州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住所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南垭路67号 |
出资额 | 6,000,000万元 |
主要办公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南垭路67号 |
法定代表人 | 侯旭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000098958785Q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承担省委、省政府下达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投融资业务;土地开发;国有资源及资产经营管理;对批准注入的国有资产和承建项目形成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开展金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与资产管理业务;物业经营、物业管理;企业并购与重组;对外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受托资产管理;债务对应资产的批量收购、处置;投融资管理相关咨询业务;房屋出租;股东决定的其他投融资业务。) |
获配数量(股) | 2,976,190 |
限售期 | 6个月 |
10、贵州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 | 贵州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住所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南垭路67号贵州金控园区5号楼6楼 |
出资额 | 100,000万元 |
主要办公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南垭路67号 |
法定代表人 | 何友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115314357870W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经营项目:股权(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服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
获配数量(股)
获配数量(股) | 2,777,777 |
限售期 | 6个月 |
11、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沪)
企业名称 |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488号42-43楼 |
出资额 | 100,000万元 |
主要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42楼 |
法定代表人 | 沙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92750044K |
经营范围 | 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2,480,158 |
限售期 | 6个月 |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含公司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大股东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前,截至2024年9月30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 股份性质 |
1 | 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30,506,064 | 29.06 | 0 | A股流通股 |
2 |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75,563,636 | 5.10 | 0 | A股流通股 |
3 |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28,707,997 | 1.94 | 0 | A股流通股 |
4 | 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 24,618,992 | 1.66 | 0 | A股流通股 |
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0,974,223 | 1.42 | 0 | A股流通股 |
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8,797,683 | 1.27 | 0 | A股流通股 |
7 |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16,412,661 | 1.11 | 0 | A股流通股 |
8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 | 15,098,500 | 1.02 | 0 | A股流通股 |
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军工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090,662 | 0.82 | 0 | A股流通股 |
1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国家安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402,162 | 0.77 | 0 | A股流通股 |
合计 | 654,172,580 | 44.17 | - | - |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 股份性质 |
1 | 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30,506,064 | 27.33 | 0 | A股流通股 |
2 |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75,563,636 | 4.80 | 0 | A股流通股 |
3 |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28,707,997 | 1.82 | 0 | A股流通股 |
4 | 贵州省贵鑫瑞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678,571 | 1.76 | 27,678,571 | 限售流通A股 |
5 | 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 24,618,992 | 1.56 | 0 | A股流通股 |
6 | 国调二期协同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19,345,238 | 1.23 | 19,345,238 | 限售流通A股 |
7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8,990,834 | 1.21 | 0 | A股流通股 |
8 |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16,412,661 | 1.04 | 0 | A股流通股 |
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4,630,923 | 0.93 | 0 | A股流通股 |
10 | 中建材(安徽)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392,857 | 0.85 | 13,392,857 | 限售流通A股 |
合计 | 669,847,773 | 42.53 | 60,416,666 | - |
(三)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93,719,889股已于2025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 | 变动前 | 变动数 | 变动后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1,054,000 | 93,719,889 | 104,773,889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470,718,264 | - | 1,470,718,264 |
合计 | 1,481,772,264 | 93,719,889 | 1,575,492,153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相应增加,公司的资金实力得以提升,抗风险能力得到增强,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募投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为公司带来持续稳定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资产完整,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的独立,公司仍拥有独立的组织管理、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系统,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股东基础的扩大和股东结构的改善,有利于公司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
(四)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进行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亦不会因本次发行发生变化。若公司未来拟调整上述人员结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与公司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六、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霍达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
联系电话 | 0755-82853117 |
传真 | 0755-82943121 |
保荐代表人 | 罗爽、刘昭 |
项目协办人 | 林炜锋 |
(二)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戚侠 |
联系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栋41 层 |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 010-64818495 |
传真 | 010-64818501 |
保荐代表人 | 杨跃、毛军 |
项目协办人 | 苏昊 |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
负责人 | 颜羽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408 |
联系电话 | 010-66413377 |
传真 | 010-66412855 |
经办律师 | 黄国宝、郭光文 |
(四)审计机构
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负责人 | 谢泽敏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
联系电话 | 010-82337890 |
传真 | 010-82337890 |
签字会计师 | 丁亭亭、申家楠 |
(五)验资机构
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负责人 | 谢泽敏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
联系电话 | 010-82337890 |
传真 | 010-82337890 |
经办会计师 | 黎程、郭悦 |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