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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完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23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完毕的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招银朗曜成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银朗曜”)及其一致行动人招银成长叁号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银叁号”)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57,21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不超过0.7500%)。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后,招银朗曜及其一致行动人招银叁号不再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1月21日,公司收到招银朗曜及招银叁号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招银朗曜及其一致行动人招银叁号已于2024年10月28日至2025年1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86,86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4950%,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股份)和653,69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2515%,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招银朗曜集中竞价2024年10月28日~2025年1月15日65.411,286,8690.4950
招银叁号集中竞价2024年10月28日~2025年1月15日65.55653,6920.2515
合计---1,940,5610.7465

二、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注:(1)本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减持比例基于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股份)259,965,250 股计算。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计划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后持有股份
股数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招银朗曜合计持有股份9,448,3003.63448,161,4313.139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448,3003.63448,161,4313.1394
有限售条件股份----
招银叁号合计持有股份4,800,0001.84644,146,3081.594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800,0001.84644,146,3081.5949
有限售条件股份----

2、招银朗曜及其一致行动人招银叁号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招银朗曜及其一致行动人招银叁号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的股东招银朗曜及其一致行动人招银叁号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招银朗曜及其一致行动人招银叁号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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