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存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确定相应资产需计提的减值损失。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概述
2024年全年拟计提减值损失20,025.86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期拟计提金额 |
1、信用减值损失 | 315.84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78.87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3.08 |
应收票据 | 23.89 |
2、资产减值损失 | 19,710.02 |
存货 | 19,710.02 |
合计 | 20,025.86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测算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公司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按账龄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合理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拟计提减值损失后可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拟计提减值损失合计20,025.86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总额及所有者权益(不考虑所得税费用)20,025.86万元。
上述相关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