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发出董事表决票9份,实际收回董事表决票9份。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雷善春、蔡彬、王永婷、秦顺东均进行了表决回避。(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2025-002号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全票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2025-003号公告)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相关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需要,拟对《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中涉及党建工作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2025-004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