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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集团: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23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4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0月21日,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闻集团”)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或“法院”)送达的通知书以及申请人三亚凯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的申请书,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海口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一)2024年10月25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决定书,海口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华闻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预重整决定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二)2024年10月31日,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12月1日前,通过

网络债权申报系统(https://lawporter.com)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预重整阶段债权申报期已于2024年12月1日届满,临时管理人正在开展对已申报债权的审查认定工作。

(三)2024年11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四)2024年12月25日,临时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2025年1月10日17时30分(含当日)前将,根据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提交至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6)。截至报名截止日,临时管理人共收到99家(联合体视为1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目前,临时管理人尚在有序推进相关招募工作。

(五)2024年12月2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六)2025年1月2日,公司收到临时管理人发来的《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公告》,华闻集团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1月17日上午10时在“律泊智破会议系统(https://huiyi.lawporter.com/)”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对《预重整期间共益债务融资议案》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七)2025年1月22日,公司收到临时管理人发来的《关于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华闻集团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预重整期间共益债务融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推进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

二、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不确定性

海口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不代表海口中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海口中院正式受理重整的裁定书,海口中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若海口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即使海口中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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