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现就该公告的日常经营重要合同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基本情况概述
2022年5月3日至2022年10月13日期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易天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天半导体”或“子公司”)与河北光兴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光兴”)签订日常经营性合同订单累计金额人民币20,500万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42.37%。
二、合同进展暨诉讼情况
上述合同订单签署后,公司按约积极履行合同,努力推进相关合作事项。截至2024年末,上述合同订单累计发货9,745.50万元(含税),累计回款4,388.40万元。鉴于河北光兴未能按《设备采购合同》相关条款如期履约,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子公司易天半导体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西城法院”)提起诉讼。
近日,公司及易天半导体收到北京西城法院下发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分别为:(2025)京0102民初2656号、(2025)京0102民初2655号、(2025)京0102民初2627号,涉案金额暂累计约5,590.90万元。
1、案件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案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受理机构 | 涉案金额(万元)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1 | (2025)京0102民初2656号 | 深圳市易天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 河北光兴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中创蔚来科技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东都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2,182.87 | 提起一审立案,法院尚未出具一审开庭时间 |
2 | (2025)京0102民初2655号 | 深圳市易天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 河北光兴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中创蔚来科技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融合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1,585.48 | 提起一审立案,法院尚未出具一审开庭时间 |
3 | (2025)京0102民初2627号 |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光兴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中创蔚来科技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1,822.55 | 提起一审立案,法院尚未出具一审开庭时间 |
合计 | 5,590.90 | - |
2、具体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确认易天半导体与河北光兴在2022年9月22日签署的《设备采购合同》(编号为ZBCG-LSZB-SZYT-20220036)、《设备采购合同》(编号为ZBCG-QDZB02-SZYT-20220036),于起诉状送达河北光兴之日解除。
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河北光兴及其连带被告向易天半导体支付涉案合同已出货货款2,068.50万元、1,490.00万元。
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河北光兴及其连带被告向易天半导体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114.37万元、95.48万元(分别以2,068.50万元、1,490.00万元为基数,自逾期付款日起按照1.5倍LPR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2)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公司与河北光兴在2022年5月7日签署的《设备采购合同》(编号为ZBCG-QDZB-SZYT-20220036)中的被告河北光兴及其连带被告向公司支付拖欠的设备货款1,822.40万元。
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河北光兴及其连带被告向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
0.15万元(以1,822.40万元为基数,自逾期付款日起按照1.5倍LPR的标准计
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3)请求依法判令由河北光兴及其连带被告承担上述案件的全部诉讼费用及相关费用。综合上述诉讼请求金额暂累计约5,590.90万元。
三、合同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涉诉案件主要为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合同纠纷,为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起诉方要求交易对方支付合同款项、货款等。公司已经聘请律师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给公司及中小投资者造成损失。公司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大相关款项的催收力度,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有利于进一步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本次公告的合同诉讼案件尚未开庭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对重要合同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相关诉讼《起诉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