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华光新材股票代码:688379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晓蓉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5%)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年1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等相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新材”、“上市公司”、“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光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华光新材 | 指 |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王晓蓉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由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1月22日编制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降至5%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王晓蓉 |
曾用名 | 无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件号码 | 3301031972********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在华光新材担任的职务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及其他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晓蓉女士目前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王晓蓉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王晓蓉女士在其他公司任职的情形如下:
序号 | 自然人姓名 | 任职单位 | 职务 |
1 | 王晓蓉 | 杭州通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杭州铧广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
广州金舟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广州通舟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晓蓉女士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晓蓉女士长期看好公司未来发展,但因自身资金需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晓蓉女士已于2024年12月30日披露减持计划,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公告称持股5%以上股东王晓蓉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4,533,14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03%),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1%),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更事项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拟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本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王晓蓉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华光新材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28,868股,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降至5%。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来源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数量占减持时总股本比例 |
王晓蓉 |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 集中竞价 | 2025年1月 22日至2025年 1月22日 | 22.26 | 28,868 | 0.03%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晓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533,1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晓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504,2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王晓蓉 | 合计持有股份 | 4,533,144 | 5.03% | 4,504,276 | 5.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533,144 | 5.03% | 4,504,276 | 5.00%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晓蓉女士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披露的股票减持情况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
王晓蓉 | 230,394 | 0.26% | 2024/11/4~2024/11/11 | 18.04-18.04 | 2024年10月12日 |
注:上表减持比例对应的公司总股本为89,442,120股。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晓蓉女士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王晓蓉
签署日期:2025年1月22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华光新材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杭州 |
股票简称 | 华光新材 | 股票代码 | 68837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王晓蓉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浙江省杭州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4,533,144股 持股比例:5.03%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4,504,276股 持股比例:5.00% 变动数量:减少28,868股 变动比例:减少0.03%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1月22日 方式:集中竞价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王晓蓉
签署日期: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