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月22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670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7,001,126,249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80.359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立成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副董事长羊勇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8人,其中董事孙立成、李黔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
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其中监事栾黎、谭德彬、赵帅、刘胜军、李亚舟以通讯方式参会;
3、董事会秘书王雪岭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998,958,249 | 99.9690 | 1,768,840 | 0.0252 | 399,160 | 0.0058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有关特别决议通过议案说明: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取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龚星铭、田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四川路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