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大道2799号199#3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廖宜勤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7,090,4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761%。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3,9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购买九江正启微电子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一)
1.议案内容: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为进一步拓展业务板块,改善经营情况,公司拟以6,300万元收购廖红伟持有的九江正启微电子有限公司51%股权。
详见公司2025年1日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7,090,40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为进一步拓展业务板块,改善经营情况,公司拟以6,300万元收购廖红伟持有的九江正启微电子有限公司51%股权。
详见公司2025年1日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董亚杰、宋炫澄
(三)结论性意见
无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1、《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