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1月,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编号:C250121GR6511432),同意为公司孙公司新疆华辰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华辰”)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签订的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已于2024年4月10日、2024年5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同意公司为新疆华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2024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被担保方新疆华辰本次使用的担保额度共计为1000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后,新疆华辰尚在担保期间内的担保余额为4,590万元人民币,可用担保额度3,410万元人民币。
二、担保进展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历次为全资孙公司新疆华辰提供的担保情况具体如下:
2024年2月,公司为新疆华辰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的9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担保进展公告》。2024年9月,公司为新疆华辰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行签订的9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2024年12月,公司为新疆华辰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的8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2024年12月,公司为新疆华辰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的99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疆华辰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1.名称:新疆华辰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时间:2020年11月05日
3.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赛里木湖路133号天顺物流园联合办公楼306
4.法定代表人:王多智
5.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建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子公司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新疆华辰100%股权,新疆华辰属于公司全资孙公司。
9.股权结构:
10.主要财务情况(未经审计):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11月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7,824.92 | 11,086.10 |
负债总额(万元) | 7,285.93 | 9,663.77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2,341.24 | 2,79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7,285.93 | 9,663.77 |
净资产(万元) | 538.99 | 1,422.43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4年1-11月 |
营业收入(万元) | 10,945.01 | 18,264.55 |
利润总额(万元) | 722.79 | 1,037.92 |
净利润(万元) | 622.32 | 883.44 |
11.新疆华辰未做信用等级评价。
12.新疆华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2.债务人:新疆华辰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华辰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100%)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100%)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00%)
3.保证人: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的本金额度:1,000万元人民币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全部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7.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8.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3,99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7.2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人与融资机构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