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9 证券简称:大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5),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27日(星期一)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7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22日(星期三)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22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58号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 √ |
2.00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 |
子提案数:(6) | ||
3.01 | 交易方式 | √ |
3.02 | 交易对方 | √ |
3.03 | 交易标的 | √ |
3.04 | 交易价格及评估情况 | √ |
3.05 | 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 √ |
3.06 | 决议有效期 | √ |
4.00 | 《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5.00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 √ |
6.00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7.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8.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 |
9.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 | √ |
订)>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 ||
11.00 | 《关于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 √ |
15.00 |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 √ |
16.00 |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 √ |
17.00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
18.00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相关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议案》 | √ |
19.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 √ |
20.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内容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日、2024年12月13日、2025年1月11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即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13:00至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58号董事会办公室;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1月24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7.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58号邮政编码:315403
联系人:王俊男
电话号码:0574-62569800
8.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其他事项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5、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6、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特此通知。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79;投票简称:大叶投票。
2.意见表决: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月2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年1月27日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提案数:(6) | |||
3.01 | 交易方式 | √ | |||
3.02 | 交易对方 | √ | |||
3.03 | 交易标的 | √ | |||
3.04 | 交易价格及评估情况 | √ | |||
3.05 | 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 √ | |||
3.06 | 决议有效期 | √ | |||
4.00 | 《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 | √ |
摘要的议案》 | |||||
5.00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 √ | |||
15.00 |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 √ | |||
16.00 |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 √ | |||
17.00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 |||
18.00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相关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议案》 | √ | |||
19.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 √ | |||
20.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2.每项均为单项,多选无效;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 | |||
证件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是否委托参会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备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1月24日17:00之前送达、邮件或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