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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玮科技: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23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提名胡巍先生、刘婉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将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后,与另外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附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个人履历

特此公告。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23日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个人履历:

1、胡巍先生,出生于1978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经济师。2001年12月-2009年5月历任娄底市鸿盛化学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2009年6月-2013年8月任冷水江三A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2013年9月-2021年12月任长沙凌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22年1月-2023年2月任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23年2月至今任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一部总监;2023年7月至今兼任冷水江三A新材料有限公司轮值厂长。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公告日,胡巍先生通过新余高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0,000股(以出资额折算),通过新余凌玮力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以出资额折算),以上持股合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4%。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胡巍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胡巍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胡巍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2、刘婉莹女士,出生于1986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外贸部业务员、外贸部经理、营销三部总监;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2020年8月至今,任安徽凌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公告日,刘婉莹女士通过新余凌玮力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以出资额折算),通过认购“中信证券凌玮科技员工参

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参与公司战略配售,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5,576股(以出资额折算),以上持股合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6%。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刘婉莹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刘婉莹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刘婉莹女士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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