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选举邹建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邹建雄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邹建雄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上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23日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履历:
邹建雄先生,出生于1976年9月,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年以前,在冷水江制碱厂历任班长、排长、平台长、生产主任职务,主要负责化工生产管理工作以及负责车间团支部书记、党支部副书记、工会委员等党团工作;2013年7月至2014年7月,任冷水江三A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7月至2016年1月历任中农集团茫崖兴元钾肥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技术部长、投资管理部长;2016年至今,历任冷水江三A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企管办主任、总工程师、轮值副厂长;2023年7月至今,兼任公司工艺总监。
截至公告日,邹建雄先生通过新余凌玮力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以出资额折算),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5%,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邹建雄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邹建雄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邹建雄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