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4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台州椒江支行”)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2,100万元
? 现金管理产品:大额存单
? 现金管理期限:6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洲药业”)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及银行或券商理财产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单笔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为满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需要,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瑞华(中山)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中山”)在农业银行台州椒江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子账户,具体如下:
开户机构 | 账户名称 | 账号 | 账户类型 |
农业银行台州椒江支行 | 瑞华(中山)制药有限公司 | 19910101049999993-10001 | 2020年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子账户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上述账户。
二、本次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瑞华中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更好地发挥资金效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金额
2,1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171,159股,发行价格为38.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85.3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380,611.6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0,619,373.7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月29日出具天健验(2021)36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 | 累计投入金额 (万元) |
1 | 瑞博(苏州)制药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 | 28,000.00 | 21,867.60 |
2 | 九洲药业(杭州)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注1] | 13,700.00 | 8,045.14 |
3 | 收购中山制剂工厂100%股权并增资实施 | 18,500.00 | 12,503.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 | 累计投入金额 (万元) |
CDMO制剂改扩建项目
CDMO制剂改扩建项目 | |||
4 | 浙江四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百亿片制剂工程项目(一期) | 11,800.00 | 11,827.37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27,061.94[注2] | 27,094.97 |
合计 | 99,061.94 | 81,338.08 |
注1:原名“瑞博(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九洲药业(杭州)有限公司”;注2:系扣除发行费用所致。
(四)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购买主体 | 资金 来源 | 签约银行 | 产品名称 | 认购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产品期限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瑞华中山 | 2020年募集资金 | 农业银行台州椒江支行 | 大额存单 | 2,100 | 2025/1/21 | 2025/7/21 | 6个月 | 1.35% |
瑞华中山本次使用2,1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本次现金管理在董事会授权额度范围内,且未超过授权使用期限。公司及瑞华中山与上述现金管理的签约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瑞华中山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瑞华中山所有,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及银行或券商理财产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
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单笔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使用期限、资金额度、产品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等职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已发表同意的意见。
四、投资风险分析与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瑞华中山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防控措施
1、公司及瑞华中山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现金管理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瑞华中山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不会影响公司及瑞华中山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
的投资回报。瑞华中山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瑞华中山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截止本公告日,授权有效期内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资金来源 | 购买主体 | 产品类型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 收益 | 是否到期赎回 |
2022年募集资金 |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大额存单 | 10,000 | - | - | 否 |
大额存单 | 20,000 | - | - | 否 | ||
九洲药业(台州)有限公司 | 大额存单 | 8,000 | - | - | 否 | |
大额存单 | 1,000 | - | - | 否 | ||
大额存单 | 1,000 | - | - | 否 | ||
瑞博(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 大额存单 | 49,500 | - | - | 否 | |
2020年募集资金 | 瑞博(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 大额存单 | 4,000 | - | - | 否 |
瑞华(中山)制药有限公司 | 大额存单 | 2,100 | - | - | 否 |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