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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钨业:关于控股子公司金龙稀土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挂牌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23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金龙稀土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同意挂牌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稀土”)于近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函》(股转函〔2025〕109号),同意金龙稀土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具体如下:

一、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

二、本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金龙稀土应在有效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股票挂牌。

三、自本函出具之日起至股票正式挂牌前,金龙稀土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全国股转公司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金龙稀土申请公开转让并挂牌时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按规定中国证监会豁免注册,金龙稀土挂牌后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金龙稀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有利于进一步完善金龙稀土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运营,进一步聚焦主业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金龙稀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后,仍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不会影响公司对金龙稀土的控制权,不会影响公司独立上市地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持续经营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将有利于增加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提升公司持有资产的价值,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

后续,金龙稀土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股票挂牌手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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