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亏损:约530,000万元 | 亏损:167,309.95万元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亏损:约540,000万元 | 亏损:171,927.14万元 |
基本每股收益 | 亏损:约7.33元/股 | 亏损:2.41元/股 |
2、预计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值
项 目 | 本会计年度末 | 上年末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370,000万元 | 161,560.63万元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本次业绩预告的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归母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的主要原因为:1、因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交付排期不同,本期达到交付条件的项目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同时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为加速库存去化和资金回笼,公司调整销售策略,导致报告期内交付项目的毛利率同比有所下降;2、随着竣备的房地产项目增加,公司费用化利息增加,本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上升;3、报告期内公司部分房地产项目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对存货减值进行初步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房地产项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四、风险提示
1、本次预告的2024年度业绩仅为初步核算数据,与2024年度报告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预计 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负值,如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二)项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