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于2025年1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翔先生主持,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权属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权属公司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权属公司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详见公告:临-2025-008《关于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及权属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置换募集资金397,214,895.25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396,837,536.76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77,358.49元(不含增值税)。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置换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建设内容,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详见公告:临-2025-009《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