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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2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1月2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出且确认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独立董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提名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我们一致同意宫敬辉先生作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候选人,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阮久宏、董庆华、袁志云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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