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911 |金桥B股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11/12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3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1.25亿元~2.5亿元 |
回购价格上限 | 12.8元/股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实际回购股数 | 22,624,800股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2.02% |
实际回购金额 | 249,986,321.61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0.27元/股~11.39元/股 |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8元/股(含),且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编号:2024-033)以及2024年11月23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编号:2024-036)。
二、 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11月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2024-037)。
2、截至2025年1月21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2,62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2%,成交最高价为11.39元/股,成交最低价为10.2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49,986,321.61元(不含交易费用)。
3、公司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实施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编号:2024-033),并于2024年11月23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编号:2024-036)。
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次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期间,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回购前 | 回购完成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 | - | - |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122,412,893 | 100 | 1,122,412,893 | 100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 | - | 22,624,800 | 2.02 |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 1,122,412,893 | 100 | 1,122,412,893 | 100 |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22,624,800股,现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如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则未转让的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