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南自”、“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1月21日下午17:00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国电南自(浦口)高新科技园1号报告厅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志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 同意《关于选举宋志强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票为3 票,反对票为0 票,弃权票为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第189条之规定,同意选举公司监事宋志强先生担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任期自2025年1月21日起,任期截止日与本届监事会任期截止日相同。附:监事会主席宋志强先生简历:
宋志强先生,1976年11月出生,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高级审计师。曾任:审计署太原特派办企业审计处副处长,华电山西能源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纪检办公室)副主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北京监督中心审计处副处长、处长,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驻北京审计处处长,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现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主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截至目前,宋志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宋志强先生在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任副主任,在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在中国华电海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监事,除此以外,宋志强先生与公司的现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