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5 证券简称:朗坤环境 公告编号:2025-003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
份触及1%的整数倍的公告
股东深圳华迪光大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广东千灯华迪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广州盛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六脉资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贵州沛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资江凯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贵州享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华迪光大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迪光大”)、广东千灯华迪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千灯华迪”)、广州盛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盛隆”)、广州六脉资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六脉资江”)、贵州沛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贵州沛硕”)、广州资江凯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资江凯源”)和贵州享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贵州享硕”)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11月4日至2025年2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220,0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96%,占剔除回购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
2025年1月21日,公司收到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广州盛隆、六脉资江、贵州沛硕、资江凯源和贵州享硕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广州
盛隆、六脉资江、贵州沛硕、资江凯源和贵州享硕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404,78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979%(占剔除回购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170%)。
一、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具体情况
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至2025年1月20日,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广州盛隆、六脉资江、贵州沛硕、资江凯源和贵州享硕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深圳华迪光大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 |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双明大道315号易方大厦12B03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广东千灯华迪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 | 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28号四层408房100室(仅限办公)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 广州盛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 |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233号A10栋自编1101-26号(自主申报)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 广州六脉资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 | 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明月山溪大道及第大街12号209房之173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 | 贵州沛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 |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长征大道CBD11号楼19楼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 | 贵州享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 |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长征大道CBD11号楼19楼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七) | 广州资江凯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 | 广州市南沙区美麓一街3号1513房(仅限办公用途)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11月4日至2025年1月20日 | |||
股票简称 | 朗坤环境 | 股票代码 | 301305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3,404,780 | 1.3979 | ||||
合 计 | 3,404,780 | 1.3979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22,876,400 | 9.3921 | 19,471,620 | 7.994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876,400 | 9.3921 | 19,471,620 | 7.994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
公司于 2024年10月11日发布《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上述股东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7,208,616股(按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剔除最近回购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240,287,204股计算),占剔除回购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本次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备查文件 | |
1.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广州盛隆、六脉资江、贵州沛硕、资江凯源和贵州享硕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2.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1、“减持比例”系按本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相减计算得出。
2、“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及“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的“占总股本比例(%)” 系按公司总股本243,570,700股计算而来;占剔除最新回购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240,287,204股的比例分别为9.5204%、8.1035%。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广州盛隆、六脉资江、贵州沛硕、资江凯源和贵州享硕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广州盛隆、六脉资江、贵州沛硕、资江凯源和贵州享硕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以及相关承诺保持一致。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广州盛隆、六脉资江、贵州沛硕、资江凯源和贵州享硕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广州盛隆、六脉资江、贵州沛硕、资江凯源和贵州享硕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
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