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值得买股票代码:300785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超住所: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诺德中心二期11号楼38层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涵义:
释义项 | 释义内容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刘超 |
公司、上市公司、值得买 | 指 |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国泰君安 | 指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在公司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行为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注:本报告书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表格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采取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姓名:刘超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1308021986********住所: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诺德中心二期11号楼38层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刘超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超本次权益变动系用于个人资金需求、归还在国泰君安的股票质押融资负债,进一步降低股票质押比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信息披露义务人刘超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684,56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8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如果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在未来12个月内需要处置已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值得买2,152,098股,占值得买总股本比例1.4134%,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值得买1,026,000股,占值得买总股本比例0.7715%。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刘超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12月29日-2023年4月12日 | 32.241 | 1,329,698 | 0.9999 |
大宗交易 | 2023年4月12日-2023年5月31日 | 38.950 | 1,026,000 | 0.7715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1月14日- 2025年1月17日 | 34.206 | 822,400 | 0.4136 | |
合计 | 3,178,098 | 2.1849 |
注:上述减持的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值得买9,532,4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68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值得买9,942,7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刘超 | 合计持有股份 | 9,532,442 | 7.1680% | 9,942,716 | 4.9999% |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 2,383,110 | 1.7920% | 1,868,879 | 0.9398% | |
有限售流通股 | 7,149,332 | 5.3760% | 8,073,837 | 4.0601% |
注:表中的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说明:本次权益变动前刘超持有公司股份9,532,442股;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4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减持1,576,698股,减持后持股7,955,744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超过1%暨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8);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5月31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779,000股,减持后刘超持有公司股7,176,744股;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完成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刘超持有公司股份增加至10,765,11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12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822,4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刘超持有公司股份9,942,716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持股数量(股) | 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刘超 | 9,942,716 | 4,100,000 | 41.24% | 2.06% |
合计 | 9,942,716 | 4,100,000 | 41.24% | 2.06%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4,100,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为41.24%,除上述情形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超日期:2025年1月20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备置于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
值得买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刘超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间接方式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9,532,442股
持股比例:7.168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股数:3,178,098股
变动比例:2.1849%
变动后的持股数量:9,942,716股
变动后的持股比例:4.9999%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2年12月29日-2025年1月17日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否? 不适用?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否? 不适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 不适用?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否? 不适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不适用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超
签字: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