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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茂通: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22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5-004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卓瑞”)、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嘉瑞”)、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瑞茂通”)和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东能源”),上述主体均非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瑞茂通”)关联人。

? 是否涉及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币种:人民币

担保人被担保人名称已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万元)已提供担保余额(万元)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6,10033,300149,800
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81,70014,900283,700
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3,0007,00042,000
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0,00010,0000

注:“已提供担保余额”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郑州卓瑞同郑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该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保7280071000220241122001,公司在33,3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范围内,为郑州卓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郑州嘉瑞同郑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该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保7280071000220250110001,公司在14,9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范围内,为郑州嘉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瑞茂通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丽中心支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该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90108A043202510001,公司在3,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范围内,为天津瑞茂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瑞茂通同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该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DB9310025011300014,公司在4,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范围内,为天津瑞茂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宁东能源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宁东支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该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RMTGYL202501,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郑州嘉瑞持有宁东能源80%的股权,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东开发投资”)持有宁东能源20%的股权,该笔授信业务敞口额度为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在1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范围内,为宁东能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东开发投资暂未提供担保。

(二)上述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于公司业务需要,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对下列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

担保人被担保人名称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万元)总经理办公会调剂额度(万元)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调剂后)(万元)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91,700-10,000481,700
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0+10,00010,00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620019F成立时间:2018年11月20日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兴瑞汇金国际A2楼7层法定代表人:余祥伟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禁燃区内不得含有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炼焦;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棉、麻销售;棉花收购;煤炭洗选;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3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3,986,467,464.22元;负债总额为2,866,548,053.65元;净资产为1,119,919,410.57元;营业收入为5,351,101,222.96元;净利润为17,998,029.84元。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4年三季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5,274,274,009.22元;负债总额为3,695,708,247.80元;净资产为1,578,565,761.42元;营业收入为6,770,995,485.51元;净利润为8,646,350.85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瑞茂通关系:郑州卓瑞为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郑州卓瑞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3995901287

成立时间:2014年5月22日

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2号楼4层

法定代表人:张广辉

注册资本:18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棉、麻销售;棉花收购;鲜肉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食品进出

口;食用农产品批发;粮食收购;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3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9,438,801,376.22元;负债总额为7,165,742,207.74元;净资产为2,273,059,168.48元;营业收入为13,304,376,098.40元;净利润为52,733,611.02元。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4年三季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9,571,271,245.17元;负债总额为7,249,077,448.61元;净资产为2,322,193,796.56元;营业收入为2,361,009,251.05元;净利润为49,134,628.08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与瑞茂通关系:郑州嘉瑞为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郑州嘉瑞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1MA81YR669E成立时间:2022年6月28日注册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营门街道南京路235号河川大厦A座写字楼11D-1452号法定代表人:雷鹏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3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

1,590,767,817.89元;负债总额为1,273,598,292.99元;净资产为317,169,524.90元;营业收入为6,732,778,145.49元;净利润为13,566,846.82元。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4年三季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3,049,108,273.25元;负债总额为2,711,460,095.00元;净资产为337,648,178.25元;营业收入为6,039,165,496.56元;净利润为20,478,653.35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与瑞茂通关系:天津瑞茂通为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天津瑞茂通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1200MA76K5D782成立时间:2020年9月3日注册地址: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长城路7号企业总部大楼B座306法定代表人:田雪冬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的洗选加工、批发零售及仓储;塑料制品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3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497,727,842.08元;负债总额为374,388,308.82元;净资产为123,339,533.26元;营业收入为

2,211,492,638.59元;净利润为8,657,644.43元。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4年三季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605,373,549.96元;负债总额为483,091,619.46元;净资产为122,281,930.50元;营业收入为1,470,401,373.10元;净利润为11,916,364.17元。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与瑞茂通关系:宁东能源为瑞茂通的控股子公司。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郑州嘉瑞持有宁东能源80%的股权;宁东开发投资持有宁东能源2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宁东能源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保证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称“乙方”)被担保人: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债务人”)债权人:郑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称“甲方”)担保金额:33,300万元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损失等全部债权。担保方式: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保证合同》

保证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称“乙方”)被担保人: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债务人”)

债权人:郑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称“甲方”)担保金额:14,900万元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损失等全部债权。

担保方式: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受信人”)

债权人: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丽中心支行

担保金额:3,000万元

担保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公告费、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等),以及相应款项的增值税。

担保方式: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当受信人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履行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应立即向债权人清偿主债权。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发生垫付款项,则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人: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债务人”)债权人: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金额:4,000万元担保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被担保债权”)范围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发放各项借款、融资或任何形式的信贷(统称“融资”)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担保方式: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因债务人或担保人违约而要求提前收回的债务),保证人都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代为履行清偿责任。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

(五)《保证合同》

保证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人: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宁东支行担保金额:10,000万元担保范围: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担保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

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各被担保公司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安全可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子公司宁东能源少数股东虽暂未提供担保,但已在积极协调推进提供担保事宜。各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被担保方申请融资主要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针对上述担保事项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以及2025年度公司的战略部署,有利于增强公司下属全资及参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确保其良性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时各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此次担保预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53,082.6750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1.26%。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137,478.6750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3.97%。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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