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1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晓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全资子公司的项目建设,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