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1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基水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合肥富凯的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追加项目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抵押,担保金额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不超过15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