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吉电股份: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22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为支持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电股份”或“公

司”)绿色氢基能源项目发展,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能投”)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借入资金25亿元,用于“两重”“两新”项目的重大设备更新及技术改造投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投资、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

2.吉林能投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联董事杨玉峰先生、牛国君先生、胡建东先生和吕必波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参与表决的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该项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审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22,355.385564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玉峰

成立日期:1997-11-26

经营范围:电力项目投资;火电、水电、新能源(包括风电、太阳能、分布式能源、气电、生物质)的建设、 生产与销售;供热、工业供汽、供水(冷、热水);煤炭的批发经营、采购与销售;电站检修及运维服务;配电网、供热管网、供水管网的投资、建设、检修和运营管理业务;汽车充电桩设施的建设和经营管理服务;粉煤灰、石膏综合利用开发、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年份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净利润
2023年8,630,277.446,424,135.602,206,141.84167,939.97
2024年1-9月9,194,022.666,852,800.172,341,222.50200,875.12

注:吉林能投 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构成何种关联关系

吉林能投为公司控股股东。

4. 经查,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金贸大厦3单元19-21层

主要办公场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金贸大厦3单元19-21层

法定代表人:尹国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750,000万元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922079532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国家电投集团持股比例40.86%,其余59.14%股份由国家电投集团的所属企业持有,国家电投集团为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年份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净利润
2023年8,236,807.566,642,032.541,594,775.02117,894.80
2024年1-9月8,978,273.177,359,102.251,619,170.9286,156.97

注:财务公司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构成何种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家电投集团,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构成关联关系。

4.经查,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根据公平公正、客观公允的原则,各方参照正常商业条款,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最高水平,并经各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支持公司绿色氢基能源项目发展,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通过财务公司与吉林能投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借入资金

25亿元,资金用于“两重”“两新”项目的重大设备更新及技术改造投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投资、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等。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财务公司与吉林能投办理委托贷款是为了满足公司扩大投资及经营发展需要,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吉电股份的独立性。

六、2025年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次议案审议前,与该关联人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审查意见:

经审查,公司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均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该关联交易发生为支持公司绿色氢基能源项目发展,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调整债务结构,扩大有效投资,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对吉电股份的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吉电股份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吉电股份的独立性。

八、中介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