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 2025年1月21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监事5人,实参会监事5人。
4.监事会主席王海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委托贷款方式向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借款
25亿元,再通过财务公司委贷至公司获批的“两重”“两新”项目。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杨玉峰先生、牛国君先生、胡建东先生和吕必波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参与表决的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04)。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