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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金汇: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22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海联金汇股票代码:002537

信息披露义务人:银联商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1006、1008号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399号股份变动性质:减少(被动稀释+减持)

签署日期:2025年1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海联金汇股票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银联商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银联商务银联商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海联金汇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因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73,120,406股募集配套资金,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银联商务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银联商务基于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40,016,785股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本报告银联商务于2025年1月21日签署的《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银联商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1006、1008号法定代表人:田林注册资本:人民币278,916.1383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4572833M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设计、制作、销售,系统集成服务,自有网络设备的销售和租赁(除金融租赁),技术服务、技术支持,从事软件科技、计算机科技、互联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银行卡收单业务及专业化服务,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预付卡受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利用自有媒体发布,以服务外包形式从事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后台业务服务,银行专用设备的租赁 (除金融租赁)及寄库服务,银行自助设备的日常维护及管理,受银行委托承接现钞、硬币清分整理服务业务,电信业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用调查、民意测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2002年01月08日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股东持股比例(%)
上海联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5.5362%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4.1434%
光际尚嘉咨询(北京)有限公司9.3413%
杭州七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9833%
珠海横琴鼎建华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5006%
深圳华建恒安实业有限公司3.0215%
深圳市佳广投资有限公司2.7355%
西藏佳盈兴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3885%
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1.7722%
深圳七匹狼晟联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1.4862%

深圳通联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通联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1.4348%
上海云熠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2785%
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1967%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1.1317%
深圳市永全科技有限公司0.7524%
泉州市红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0.3989%
克拉玛依云泽丰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0.3641%
北京火红年代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0.3232%
泉州市晟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3232%
苏州太平国发卓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0.3109%
上海正海聚缘投资中心(有限合伙)0.2579%
北京泰迪同创工程设备有限责任公司0.1994%
芜湖市世纪江东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0.1197%
合计100%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序号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1田 林董事长中国上海
2王炎方董事、总裁中国上海银联商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参控股公司
3高同裕董事、副总裁中国上海银联商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参控股公司
4张靖文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中国上海银联商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参控股公司
5孙战平董事、副总裁中国上海银联商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参控股公司
6冀乃庚助理总裁中国上海

注:经银联商务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冀乃庚担任银联商务助理总裁,尚需履行中国人民银行的审批程序。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银联商务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因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73,120,406股募集配套资金,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银联商务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银联商务基于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40,016,785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的基本情况

1、因上市公司增发导致稀释股权比例;

2016年11月18日,上市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暨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73,120,406股的新股发行登记与上市工作,本次新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增为568,795,498股,使得银联商务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银联商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持股比例由8.62%降至7.51%。

2、因上市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增加,持股比例不变;

2017年5月16日,上市公司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由568,795,498股增至1,251,350,095股,银联商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由42,740,942股增至94,030,072股,持股比例为7.51%,保持不变。

3、减持股份

银联商务基于自身资金需求,于2017年11月8日至2018年5月7日期间通过证券集中竞价减持无限售流通股5,969,972股,本次减持后,银联商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8,060,100股,持股比例由7.51%减至7.04%。

4、因上市公司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上升;

2018年12月20日,上市公司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251,350,095股减至1,247,335,239股,银联商务持股数量保持不变,持股比例由7.04%增至7.06%。

5、因上市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上升;

2019年7月10日,上市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247,335,239股减至1,243,535,239股,银联商务持股数量保持不变,持股比例由7.06%增至7.08%。

6、因上市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

不变,持股比例上升;2020年4月14日,上市公司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243,535,239股减至1,237,835,239股,银联商务持股数量保持不变,持股比例由7.08%增至7.11%。

7、减持股份

银联商务基于自身资金需求,于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24日期间通过证券集中竞价减持无限售流通股4,402,100股,本次减持后,银联商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3,658,000股,持股比例由7.11%减至6.76%。

8、因上市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上升;

2021年6月28日,上市公司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237,835,239股减至1,174,016,745股,银联商务持股数量保持不变,持股比例由6.76%增至7.13%。

9、减持股份

银联商务基于自身资金需求,于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6月24日期间通过证券集中竞价减持无限售流通股3,758,000股,本次减持后,银联商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9,900,000股,持股比例由7.13%减至6.81%。

10、减持股份

银联商务基于自身资金需求,于2022年9月5日至2023年2月2日期间通过证券集中竞价减持无限售流通股17,899,913股,本次减持后,银联商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62,000,087股,持股比例由6.81%减至5.28%。

11、因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上升;

上市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上市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3,750,298股;按照上市公司当前总股本1,174,016,745股扣除上市公司回购专户持股93,750,298计算,银联商务持股数量保持不变,持股比例由5.28%增至5.74%。

12、减持股份

银联商务基于自身资金需求,于2024年11月12日至2025年1月21日期间通过证券集中竞价减持无限售流通股7,986,800股,本次减持后,银联商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4,013,287股,持股比例由5.74%减至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股份性质变动前持有股份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当时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当前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42,740,9428.6254,013,2875.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2,740,9428.6254,013,2875.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三、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银联商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4,013,287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海联金汇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银联商务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股)占上市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2024年11月1日至30日7.12800,0000.07
集中竞价2024年12月1日至31日6.432,455,8000.23
集中竞价2025年1月1日至今5.374,731,0000.4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有关的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与信息。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本报告书文本;

四、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至于海联金汇证券事务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银联商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林

2025年1月21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青岛即墨区青威路1626号
股票简称海联金汇股票代码00253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银联商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1006、1008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42,740,942股 持股比例:8.6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54,013,287股 持股比例:5.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16年11月18日至2025年1月21日 方式:因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持股数量减少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银联商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林

2025年1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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