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8,100,000股,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总股本的1.59%,本次实际回购注销金额为98,911,438.04元。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5年1月20日。
3、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10,116,596股变更为502,016,596股。
一、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泽股份”)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的资金总额调整
为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95元/股(含)。截至2024年8月27日,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5,296,157股,使用的回购资金总额为430,810,278.85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的实际回购区间为2023年8月30日至2024年8月27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注销回购股份的审批程序及安排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已回购股份35,296,157股中的8,100,000股回购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剩余27,196,157股回购股份仍“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8,100,000股,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总股本的1.59%,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5年1月20日。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研发能力、债务履行能力、生产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上述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化。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增加(股) (减少为-) | 数量(股) | 比例 | |
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9,220,175 | 1.81% | - | 9,220,175 | 1.84% |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 8,076,700 | 1.58% | - | 8,076,700 | 1.61% |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500,896,421 | 98.19% | -8,100,000 | 492,796,421 | 98.16% |
3、总股本 | 510,116,596 | 100.00% | -8,100,000 | 502,016,596 | 100.00% |
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编制。
四、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召开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份总额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事宜。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