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01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0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炳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经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核销依据充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宁波榆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必要、合理的关联往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正、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