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5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预计与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明珠”)及安徽迈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明珠”)发生资产租赁、销售产品、采购原材料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审议事项,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事项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人 | 关联交易 类别 | 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 | 2024年度 发生额 (未经审计) | 2025年初至 2025年1月21 日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
江苏明珠安徽迈腾
江苏明珠 安徽迈腾 | 采购原材料、产品 | 硅橡胶商品、原料 | 按照市场价格 | 200.00 | 4,558.51 | 7.95 | ||||
销售产品、商品 | 硅橡胶商品 | 按照市场价格 | 1,415.00 | 2,065.08 | 160.55 | |||||
支付服务费 | 技术服务费 | 按照市场价格 | 35.00 | 28.30 | 2.45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扬中市三茅镇宜禾路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股东信息:施纪洪 95%;蒋纪凤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施纪洪经营范围: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江苏明珠硅胶橡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末总资产53,661.39万元,净资产33,833.84万元,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978.58万元。关联关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恩伟先生之父朱德洪先生能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2)安徽迈腾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长市秦栏镇经济开发区平行四道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股东信息:蒋元栋100%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张茂国经营范围:新型功能材料、硅橡胶及其制品、塑料制品生产、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徽迈腾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末总资产11,076.66万元,净资产8,134.90万元,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7,497.9万元。关联关系:安徽迈腾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前12个月内为江苏明珠全资
支付租金、相关电费等 | 资产租赁 | 按照市场价格 | 1,250.00 | 599.37 | 37.38 |
固定资产交易
固定资产交易 | 固定资产 | 按照市场价格 | 100.00 | 39.20 | 0 |
合计
合计 | 3,000.00 | 7,290.46 | 208.33 |
子公司。
2、关联方履约能力
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履约能力强,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或形成坏账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江苏明珠及安徽迈腾之间主要发生以下交易:采购原材料,销售生胶,技术服务,资产租赁,固定资产交易等。
(二)关联交易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的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分析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基于发展高温硅橡胶业务的经营模式下,和相关关联方的合作能拓展公司销售渠道,在采购端有更优惠选择,支付租金、电费主要因孙公司天长新东诚租赁安徽迈腾资产事项,详见公司2024年6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的《关于租赁关联方资产并签订相关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相关协议,明确了交易双方应当遵循公平合同的原则,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确定业务合同的相关条款和条件。上述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提交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