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月17日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