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向上海德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其持有的爱卓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卓科技”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2018]22号)的规定,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聘请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聘请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交易法律顾问,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次交易审计机构,聘请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资产评估机构。以上机构均为本项目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
除前述情况外,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为本次交易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上市公司聘请上述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的行为合法合规。除前述情况外,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为本次交易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