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98 证券简称:科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6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收到公司股东邹威文《关于提请增加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提案》,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修订<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收到公司股东邹威文《关于提请增加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提案》,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修订<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