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期限届满
暨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孙晓乐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公司董事、总经理孙晓乐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10月21日至2025年1月20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39,9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
近日,公司收到孙晓乐先生提交的《关于减持期限届满暨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期限届满,孙晓乐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晓乐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数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数 | ||
股数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数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孙晓乐 | 合计持有股份数 | 1,359,819 | 0.21% | 1,359,819 | 0.2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39,955 | 0.05% | 339,955 | 0.05% | |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19,864 | 0.16% | 1,019,864 | 0.16%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孙晓乐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在减持期限内,孙晓乐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
3、孙晓乐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期限届满暨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