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辽宁中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辽宁中德”)持有公司24,090,0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061%;辽宁海通新能源低碳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新能源”)持有公司7,477,8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02%;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创新”)持有公司2,802,7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22%。上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从39,052,370股减少至34,370,6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9.0881%减少至7.9985%。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收到辽宁中德、海通新能源、海通创新发来的《关于减持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的告知函》。结合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以及辽宁中德、海通新能源、海通创新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一 | 辽宁中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住所 | 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89-1号 |
名称二 | 辽宁海通新能源低碳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住所 |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06号(812室) |
名称三 |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住所 | 上海市静安区常德路774号2幢107N室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权益变动情况 | 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权益变动数量(股) | 变动比例 | |
1 | 辽宁中德 | 集中竞价 | 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31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915,523 | 0.2131% |
大宗交易 | 2025年1月10日- 2025年1月20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2,429,800 | 0.5654% | ||
2 | 海通新能源 | 集中竞价 | 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31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261,628 | 0.0609% |
大宗交易 | 2025年1月10日- 2025年1月20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754,100 | 0.1755% | ||
3 | 海通创新 | 集中竞价 | 2025年1月14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320,670 | 0.0746% |
大宗交易 | / | / | / | / | ||
合计 | 4,681,721 | 1.0895% |
注: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1 | 辽宁中德 | 人民币普通股 | 27,435,401 | 6.3846% | 24,090,078 | 5.6061% |
2 | 海通新能源 | 人民币普通股 | 8,493,591 | 1.9766% | 7,477,863 | 1.7402% |
3 | 海通创新 | 人民币普通股 | 3,123,378 | 0.7269% | 2,802,708 | 0.6522% |
合计 | 39,052,370 | 9.0881% | 34,370,649 | 7.9985% |
注:1、本公告所有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2、根据2025年1月10日生效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相关规定,辽宁中德、海通新能源和海通创新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时,应予以披露。截至2025年1月20日,辽宁中德、海通新能源和海通创新合计所持股份已达到公司股份的
7.9985%。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履行其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