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日常经营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广州宏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770.00万元。2024年公司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2,049.92万元。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邹榛夫、邹珍凡回避表决。本议案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万元)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万元) | 上年发生金额(万元)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广州宏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设备及服务 | 参考市场价格 | 200.00 | 2.54 | 0.00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 | 运输劳务 | 参考市场价格 | 2,100.00 | 0.00 | 1,551.57 |
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担保服务 | 参考市场价格 | 70.00 | 0.00 | 50.31 | |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 | 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水、电 | 参考市场价格 | 130.00 | 0.00 | 78.86 |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 | 出租房屋 | 参考市场价格 | 10.00 | 0.00 | 4.57 |
广州宏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出租房屋 | 参考市场价格 | 20.00 | 0.00 | 8.84 | |
向关联人承租房屋 | 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承租房屋 | 参考市场价格 | 240.00 | 0.00 | 177.24 |
合计 | — | — | — | 2,770.00 | 2.54 | 1,871.39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均为不含税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预计金额(万元)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广州宏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设备及服务 | 0.00 | 200.00 | 0.00% | -100.00% | 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4-009)。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 | 运输劳务 | 1,551.57 | 2,100.00 | 30.91% | -26.12% | |
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担保服务 | 50.31 | 70.00 | 100.00% | -28.13% | ||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 | 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水、电 | 78.86 | 120.00 | 4.94% | -34.28% | |
广州中吉承天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电 | 178.53 | 250.00 | 11.17% | -28.59% | ||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 | 出租房屋 | 4.57 | 10.00 | 4.40% | -54.30% | |
广州宏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出租房屋 | 8.84 | 15.00 | 8.51% | -41.07% | ||
向关联人承租房屋 | 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承租房屋 | 177.24 | 235.00 | 7.14% | -24.58% | |
合计 | - | - | 2,049.92 | 3,000.00 | - | -31.67%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参异的说明 |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双方根据过往交易情况及意向预计,实际发生额是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合作进度等确定,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的差异,上述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州宏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州宏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40222945N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广州市黄埔区南翔一路62号自编六栋一楼西北部(仅限办公用途)法定代表人:徐丹注册资本:1,6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5年5月20日营业期限:2015年5月20日至长期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邹榛夫经营范围:广告设计、代理;大数据服务;五金产品批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医用口罩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乐器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通讯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销售代理;照相器材及望远镜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会议及展览服务;文具用品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不含餐饮、住宿、文化教育培训);幼儿园外托管服务(不含餐饮、住宿、文化教育培训);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广告发布;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出版物零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州宏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2,984.25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4,133.51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3,623.02万元,净利润为-3,927.70万元。(币种为人民币)截至2024年9月30日,广州宏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2,929.75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1,734.12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268.68万元,净利润为-2,899.5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为广州宏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州宏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宏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R65L2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谢家庄永和路52号201房
法定代表人:陈明星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3月22日营业期限:2018年3月22日至长期经营范围:运输货物打包服务;物流代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代理;货物专用运输(罐式);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运站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明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836.4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18.46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938.93万元,净利润为
54.2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截至2024年9月30日,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553.92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42.01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360.07万元,净利润为23.5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为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明星之兄,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53696620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自编六栋一楼东南部
101房法定代表人:温昌发注册资本:3,28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3年9月11日营业期限:2003年9月11日至长期经营范围:陶瓷网纹辊激光技术服务,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自有物业出租;销售:日用百货,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激光陶瓷网纹辊研究、生产、开发、加工。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邹榛夫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911.8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9,398.0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643.61万元,净利润为-1,097.6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截至2024年9月30日,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548.20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9,105.88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259.98万元,净利润为414.5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为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且为实际控制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1863307XP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东郊工业园建工路8号海旺工业大厦首层法定代表人:胡晓颖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89年1月18日营业期限:1989年1月18日至长期经营范围: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房屋租赁;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邹榛夫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6,129.62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7,701.1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79.65万元,净利润为-291.6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截至2024年9月30日,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4,568.82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7,746.66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81.56万元,净利润为45.5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具体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上述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邹榛夫、邹珍凡需回避表决。
六、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遵循了交易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并获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情况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