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郑林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月17日以口头、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