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9 证券简称:泽宇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4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完成、选举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
1、第三届董事会成员(7名)
2025年1月20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张剑女士(董事长)、夏耿耿先生、赵耀先生、王晓丹先生
(2)独立董事:袁亚男女士、吴中家先生、张蜀英女士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以上董事,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董事的岗位职责要求,且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占公司董事总人数未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2025年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推选张剑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2025年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 主任委员(召集人) | 成员 |
审计委员会 | 吴中家 | 袁亚男、张剑 |
战略委员会 | 夏耿耿 | 张剑、张蜀英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袁亚男 | 张蜀英、夏耿耿 |
提名委员会 | 张蜀英 | 吴中家、赵耀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不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3、第三届监事会成员(3名)
2025年1月20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2024
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并选举出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杨贤先生(监事会主席)、张燕燕女士
(2)职工代表监事:张晓飞女士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以上监事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监事的岗位职责要求。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2025年1月2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推选杨贤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4、高级管理人员(8名)及证券事务代表
2025年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如下:
总经理:夏耿耿先生
副总经理:赵耀先生、王晓丹先生、孔乐先生、陈益波先生、张树民先生、杨天晨先生
董事会秘书:杨天晨先生
财务负责人:陈小飞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丁龙霞女士
公司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聘任公司财务
负责人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杨天晨先生、丁龙霞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相应职务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二、换届离任情况
1、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章锐先生在第三届董事会成立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程志勇先生、沈聿农先生在第三届董事会成立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3、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上述离任人员原定任期截止日为2025年1月17日,因换届选举离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章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7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陈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其余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章锐先生、陈蒙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章锐先生、陈蒙先生已知晓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离任后股份继续锁定的相关规定,并已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信息,在其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3)《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上述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0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1、张剑女士,196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4年9月至1985年10月,任南通市规划设计院测量队技术员;1985年10月至2005年6月,任南通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副馆长;2005年8月至2011年11月,任江苏泽宇通讯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11月至2018年12月,任江苏泽宇电联通讯网络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12月至2021年8月,任公司董事长;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剑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5,446,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5.28%,通过上海沁德通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70%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55.98%的股份。除与公司董事、总经理夏耿耿先生为夫妻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夏耿耿先生,1965年6月出生,加拿大国籍,本科学历。1985年8月至1995年2月,任南通市供电公司设计院技术员;1995年2月至2000年5月,任南通电联技贸中心总经理;2000年5月至2004年3月,任南通电联通讯网络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3月至2011年11月,任江苏泽宇通讯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11月至2018年12月,任江苏泽宇电联通讯网络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耿耿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与公司董事长张剑女士为夫妻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赵耀先生,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8月至2011年10月,历任江苏泽宇通讯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工程部职员、经理;2011年11月至2016年3月,历任江苏泽宇电联通讯网络设备有限公司技术人员、技术部技术支持、物资部部门经理;2018年12月至2022年8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6年4月至今,任江苏泽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耀先生通过上海沁德通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54,1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22%,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王晓丹先生,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12月至2001年9月,任南通人众电脑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2001年10月至2006年5月,任南通电联通讯网络设备有限公司工程师、部门经理;2006年6月至2011年10月,任江苏泽宇通讯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1月至2019年6月,历任江苏泽宇电联通讯网络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晓丹先生通过上海沁德通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81,7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44%,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袁亚男女士,196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1985年7月至1989年7月在华北电力大学电力系任教,1992年3月至1994年12月在国家能源投资公司计划部工作。1994年12月至2003年10月在国家开发银行电力信贷局、财务分析局、信用管理局分别担任职员、副处长、处长职位。2003年10月至2016年7月在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资产管理部、资本运营与产权管理部等部门分别担任处长、主任师、副主任职位。2016年7月至2020年2月在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纪委书记、工委主任。2024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亚男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吴中家先生,196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MBA工商管理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1998年2月至2000年3月任东莞立钜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0年4月至2004年4月,任震雄工业园(深圳)有限公司高级成本主管;2004年4月至2007年5月任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7年6月至2010年3月任中山金源高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年4月至2013年2月任广东信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评审总监;2013年3月至今任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中家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张蜀英女士,196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5年7月至2019年2月,在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工作,先后担任设计人、主设人、副科长、科长、设计总工程师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蜀英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第三届监事会成员
1、杨贤先生,198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中兴认证工程师。2014年5月至2017年8月,历任江苏泽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师、技术部部长、副经理;2017年9月至2018年12月,任江苏泽宇电联通讯网络设备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技术研究院院长、方案营销部经理、研发中心部门副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杨贤先生通过上海沁德通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5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23%,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张燕燕女士,197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河海大学江海学院计算机系。2002年8月至今,先后任职启东市新安中学教师、南通六建昆山建筑工地资料员、南通振湘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结算会计、江苏西沃里贸易有限公司会计等工作;2022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张燕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张晓飞女士,1985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2006年8月至2013年8月,任江苏泽宇通讯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综合部部门经理;2013年9月-2023年3月,历任公司监督策划部部门经理、财务部副经理、华东事业部部门副经理;2023年4月至今任销售管理办公室部门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张晓飞女士通过上海沁德通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0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5%,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核实,张晓飞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高级管理人员
1、夏耿耿先生,总经理,详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2、赵耀先生,副总经理,详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3、王晓丹先生,副总经理,详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4、孔乐先生,198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9月至2011年12月,任江苏润源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营销部部门经理;2011年12月至2018年12月,历任江苏泽宇电联通讯网络设备有限公司销售员、销售部经理、副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孔乐先生通过上海沁德通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1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4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陈益波先生,198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7月至2018年12月,历任江苏泽宇电力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员、部门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江苏泽宇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陈益波先生通过上海沁德通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13,3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4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张树民先生,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就读中南大学,主攻自动控制技术专业,并在清华大学获得EMBA学位。1999年
1月至2018年6月,历任中兴通讯广州办事处副经理、南京办事处经理、总部PMO部部长、总部销售管理部部长、第一营销事业部副总经理、中兴通讯高级副总裁;2018年7月-2020年12月,任北京红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2021年6月-2022年12月,任深圳领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张树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杨天晨先生,199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年6月至2017年1月,任泽宇设计设计员;2017年1月至2018年11月,任西沃里销售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杨天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陈小飞先生,198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04年至2018年,先后在上海同泰电力有限公司、南京华鼎电子有限公司任核算会计、报表分析等岗位,2019年3月入职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财务部总账会计、会计核算经理。现任财务部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陈小飞先生持有公司14,9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证券事务代表
1、丁龙霞女士,198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5月至2012年10月就职于江南计算机研究所担任技术员;2013年5月至2017年5月分别在南通曼特威金属有限公司、江苏华培动力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人事专职;2017年6月至2019年2月任公司人事专职、资质专职、监察专职;2019年2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丁龙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