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到期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阜阳泉赋、奇盛控股、丁孔贤、腾名公司、灏轩投资、李雳、丁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基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及被动减持、被动稀释等。不触及要约收购,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鉴于新的表决权委托还在协商中,相关协商结果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一、表决权委托的基本情况
2022年1月17日,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丁
孔贤、李雳和丁蓓(以下统称“原实际控制人”)与阜阳泉赋企业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简称“阜阳泉赋”)就阜阳泉赋通过纾困投资方式取得公司控制权达成合作意向。丁孔贤及其一致行动人腾名有限公司(简称“腾名公司”)、奇盛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奇盛控股”)、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灏轩投资”)与阜阳泉赋签署了《纾困投资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将丁孔贤、腾名公司、奇盛控股、灏轩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阜阳泉赋行使,委托期限为36个月,最终阜阳泉赋取得公司24.52%的股份表决权;同时阜阳泉赋以代偿方式取得李雳持有的奇盛控股100%的股权,间接取得公司6.42%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达成纾困投资意向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2)、《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纾困投资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纾困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等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5-0022022年5月29日,为巩固阜阳泉赋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维护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委托方丁孔贤、腾名公司、奇盛控股、灏轩投资与受托方阜阳泉赋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同意建立一致行动关系,约定自该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需要行使股东权利或董事权利时,委托方或委托方委派/提名董事应按受托方或受托方委派/提名董事的意见,与受托方保持一致行动。该协议约定一致行动有效期与《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的委托期限一致。本次控制权变更后,阜阳泉赋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阜阳市颍泉区国资委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表决权委托到期的基本情况
根据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之表决权委托期限,截至2025年1月16日,表决权委托期限已届满,阜阳泉赋及其一致行动人奇盛控股与丁孔贤及其一致行动人腾名公司与灏轩投资的一致行动关系亦自动终止。
三、表决权委托到期前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表决权委托到期前,阜阳泉赋及其一致行动人奇盛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2,914,7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37%,拥有表决权比例18.57%;丁孔贤及其一致行动人腾名公司、灏轩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1,273,39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20%,未拥有表决权。
本次表决权委托到期后,阜阳泉赋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拥有表决权比例为6.37%;丁孔贤及其一致行动人腾名公司、灏轩投资恢复其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丁孔贤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份数量为54,108,375股,拥有表决权比例为6.52%,灏轩投资因目前处于破产清算阶段实际管理运营由破产管理人负责,故与丁孔贤不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持股数量49,565,016股,拥有的表决权比例为5.97%。
本次表决权委托到期前后各方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表决权到期前 | 本次表决权到期后 | ||||||||
股东情况 | 股东名称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股东情况 | 股东名称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阜阳泉赋及其一致行动人 | 阜阳泉赋 | - | - | 18.57% | 阜阳泉赋及其一致行动人 | 阜阳泉赋 | - | - | - |
奇盛控股 (阜阳泉赋控制) | 52,914,712 | 6.37% | - | 奇盛控股 (阜阳泉赋控制) | 52,914,712 | 6.37% | 6.37% | ||
丁孔贤 | 600,000 | 0.07% | - | 合计 | 52,914,712 | 6.37% | 6.37% | ||
灏轩投资 | 49,565,016 | 5.97% | - | 丁孔贤及其一致行动人(注) | 丁孔贤 | 600,000 | 0.07% | 0.07 % | |
腾名公司 (丁蓓控制) | 51,108,375 | 6.16% | 6.16% | ||||||
李雳(LI LI) | 1,500,000 | 0.18% | 0.18% | ||||||
腾名公司 (丁蓓控制) | 51,108,375 | 6.16% | - | 丁蓓 (DING BEI) | 900,000 | 0.11% | 0.11% | ||
合计 | 54,108,375 | 6.52% | 6.52% | ||||||
灏轩投资 | 灏轩投资 | 49,565,016 | 5.97% | 5.97% | |||||
合计 | 154,188, 103 | 18.57% | 18.57% | —— | —— | —— | —— |
注:丁孔贤、丁蓓为父女关系,李雳、丁蓓为夫妻关系,丁蓓持有腾名公司98.37%的股权,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上市,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所致;信息披露人丁孔贤因股票质押违约被司法拍卖650万股,持股比例减少;信息披露人李雳、丁蓓因2022年股权激励归属持有公司股份。
(一)司法拍卖
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信息披露人之一丁孔贤先生所持公司的6,500,000股股票,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79%,被北京金融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已完成交割手续。
(二)股权质押被债权人减持
公司于2023年4月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灏轩投资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合同约定比例导致违
约,质权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粤01执3369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自2023年4月11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公告披露日共减持45股。
(三)被动稀释的权益变动情况
1、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新增1,207,62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826,031,410股增加至827,239,030股,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相关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新增的股份已于2024年1月18日上市流通。
2、公司2024年5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新增2,949,375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827,239,030股增加至830,188,405股,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相关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新增的股份已于2024年6月3日上市流通。
(四)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导致的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表决权委托到期后,阜阳泉赋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拥有奇盛控股持有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丁孔贤及其一致行动人腾名公司、灏轩投资恢复其所持股份对应的权益。
自2023年4月14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后,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及拥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截至2023年4月14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时)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股东情况 | 股东名称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股东情况 | 股东名称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阜阳泉赋及其一致行动人 | 阜阳泉赋 | - | - | 19.46% | 阜阳泉赋及其一致行动人 | 阜阳泉赋 | - | - | - |
奇盛控股 (阜阳泉赋控制) | 52,914,712 | 6.41% | - | 奇盛控股 (阜阳泉赋控制) | 52,914,712 | 6.37% | 6.37% | ||
丁孔贤 | 7,100,000 | 0.86% | - | 丁孔 | 丁孔贤 | 600,000 | 0.07% | 0.07 % |
本次权益变动前 (截至2023年4月14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时)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贤及其一致行动人 | 腾名公司 (丁蓓控制) | 51,108,375 | 6.16% | 6.16% | |||||
灏轩投资 | 49,565,061 | 6.00% | - | 李雳(LI LI) | 1,500,000 | 0.18% | 0.18% | ||
丁蓓 (DING BEI) | 900,000 | 0.11% | 0.11% | ||||||
腾名公司 (丁蓓控制) | 51,108,375 | 6.19% | - | 合计 | 54,108,375 | 6.52% | 6.52% | ||
灏轩投资 | 灏轩投资 | 49,565,016 | 5.97% | 5.97% | |||||
合计 | 160,688,148 | 19.46% | 19.46% | 合计 | — | — | — |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丁孔贤、丁蓓为父女关系,李雳、丁蓓为夫妻关系,丁蓓持有腾名公司98.37%的股权,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表决权委托到期之日,阜阳泉赋及其一致行动人奇盛控股与丁孔贤及其一致行动人腾名公司、灏轩投资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终止。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不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阜阳泉赋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颍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六、风险提示
鉴于新的表决权委托还在协商中,相关协商结果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督促股东各方尽快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表决权委托到期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阜阳泉赋及其一致行动人奇盛控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丁孔贤及其一致行动人腾名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灏轩投资的权益变动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三)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第(三)项、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5-002《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1条第(七)项、第(八)项的相关规定,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后,如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持续任职,在上市公司董事会改组之前,阜阳泉赋仍能控制上市公司董事会,颍泉区国资委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八、备查文件
1、相关信披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