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珈伟新能股票代码:
300317
信息披露义务人: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股份变动性质: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增加;因质押违约被动减持及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一月
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珈伟新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珈伟新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 ...... 9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9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 10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 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变动情况 ...... 10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 11
(一)股权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 11
第四节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六节备查文件 ...... 14
一、备查文件 ...... 14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20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上市公司、珈伟新能 | 指 |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阜阳市颍泉区国资委 | 指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阜阳泉赋 | 指 | 阜阳泉赋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灏轩投资 | 指 | 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东 |
腾名公司 | 指 | 腾名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东 |
奇盛控股 | 指 | 奇盛控股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而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增加、因股权质押违约被债权人在二级市场减持;因股权激励股份上市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计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此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新疆博州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企业服务中心四楼405室 |
法定代表人 | 丁孔贤 |
执行董事 | 丁孔贤 |
注册资本 | 1,925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43986949459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经营范围 | 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 | 2014-07-14至2044-07-13 |
通讯方式 | 0755-26909219 |
股权结构 | 丁孔贤持有其51.95%股权,丁孔奇持有其0.05%股权,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8%股权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灏轩投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1 | 丁孔贤 | 执行董事 | 中国 | 广东省深圳市 | 否 |
2 | 李化铮 | 监事 | 中国 | 北京市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灏轩投资目前处于破产清算阶段。管理运营由破产管理人负责。无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因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而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增加;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上市,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灏轩投资尚处于破产清算阶段,实际管理运营由破产管理人负责。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披露义务人如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件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及拥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截至2023年4月14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时)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拥有的有效表决权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拥有的有效表决权比例 | |
阜阳泉赋 | - | - | 19.46% | 不适用(本次权益变动后,不再是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不再合计计算) | ||
奇盛控股(阜阳泉赋控制) | 52,914,712 | 6.41% | - | |||
灏轩投资 | 49,565,061 | 6.00% | - | 49,565,016 | 5.97% | 5.97% |
丁孔贤 | 7,100,000 | 0.86% | - | 不适用(本次权益变动后,不再是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不再合计计算) | ||
腾名公司(丁蓓控制) | 51,108,375 | 6.19% | - | |||
李雳(LILI) | - | - | - | |||
丁蓓(DINGBEI) | - | - | - | |||
小计 | 160,688,148 | 19.46% | 19.46% | 49,565,016 | 5.97% | 5.97%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变动情况
(一)股权质押被债权人减持公司于2023年4月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灏轩投资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合同约定比例导致违约,质权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
执行通知书》((2022)粤01执3369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自2023年4月11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公告披露日共减持45股。
(二)被动稀释的权益变动情况
1、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新增1,207,62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826,031,410股增加至827,239,030股,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相关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新增的股份已于2024年1月18日上市流通。
2、公司2024年5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新增2,949,375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827,239,030股增加至830,188,405股,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相关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新增的股份已于2024年6月3日上市流通。
(三)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导致的权益变动情况
2022年1月17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与阜阳泉赋就阜阳泉赋通过纾困投资方式取得公司控制权达成合作意向。丁孔贤及其一致行动人腾名公司、奇盛控股、灏轩投资与阜阳泉赋签署了《纾困投资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将丁孔贤、腾名公司、奇盛控股、灏轩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阜阳泉赋行使,委托期限为36个月,最终阜阳泉赋取得公司24.52%的股份表决权;同时阜阳泉赋以代偿方式取得李雳持有的奇盛控股100%的股权,间接取得公司6.42%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达成纾困投资意向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2)、《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纾困投资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纾困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1)等相关公告。
2022年5月29日,为巩固阜阳泉赋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维护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委托方奇盛控股、丁孔贤、灏轩投资、腾名公司与受托方阜阳泉赋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同意建立一致行动关系,约定自该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管理、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需要行使股东权利或董事权利时,委托方或委托方委派/提名董事应按受托方或受托方委派/提名董事的意见,与受托方保持一致行动。该协议约定一致行动有效期与《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的委托期限一致。
本次控制权变更后,阜阳泉赋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阜阳市颍泉区国资委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之表决权委托期限,截至2025年1月16日,表决权委托期限已届满,阜阳泉赋及一致行动人奇盛控股与丁孔贤及其一致行动人腾名公司、灏轩投资的一致行动关系亦自动终止。
本次权益变动前,丁孔贤、腾名公司、灏轩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7,773,43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05%,未拥有表决权。
本次表决权委托到期暨权益变动后,丁孔贤、腾名公司、灏轩投资恢复其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灏轩投资因目前处于破产清算阶段实际管理运营由破产管理人负责,故与丁孔贤不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持股数量49,565,016股,拥有的表决权比例为5.97%。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一)股权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珈伟新能股份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股) | ||||
灏轩投资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9,565,016 | 5.97% | 质押 | 49,565,010 |
冻结 | 49,565,010 |
(二)股份限售情况无。
第四节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或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资格文件及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2、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丁孔贤
日期:年月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深圳 |
股票简称 | 珈伟新能 | 股票代码 | 30031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33层A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相应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增加;因质押违约被动减持及因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上市导致其相应股权比例被动稀释。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灏轩投资:持股数量:49,565,061股持股比例:6.00%持有表决权比例: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灏轩投资:持股数量:49,565,016股持股比例:5.97%持有表决权比例:5.97%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3年4月11日-2025年1月16日方式:因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而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增加、因股权质押违约被债权人减持、因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上市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否√灏轩投资尚处于破产清算阶段,实际管理运营由破产管理人负责。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披露义务人如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件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 | 是□否√ |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 |
(本页无正文,为《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丁孔贤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