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5-010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34,563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46.98元/股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维”或“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7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年7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将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从2023年8月1日延期到2023年8月7日。
3、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30日期间,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8月4日,公司披露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8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此外,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8月29日为授予日,以10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256名激励对象授予75.621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并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7、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8、2024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9、2025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披露《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和《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离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3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3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B”,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90%,上述人员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34,563股限制性股票,按照回购价格46.98元/股(调整后)将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办理回购注销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4,563股,回购价格46.98元/股,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变动如下:
单位:股
类别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23,724,546 | -34,563 | 23,689,983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291,241,435 | 0 | 291,241,435 |
总计 | 314,965,981 | -34,563 | 314,931,418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登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保持勤勉尽职,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规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3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3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B”,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90%,公司按经审议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进行回购注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6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4,563股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