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5-009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维”或“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7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年7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将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从2023年8月1日延期到2023年8月7日。
3、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30日期间,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8月4日,公司披露了《无锡奥特维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8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此外,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8月29日为授予日,以10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256名激励对象授予75.621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并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7、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8、2024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9、2025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披露《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和《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1.调整事由
2024年10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股现金分红金额的公告》,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6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调整结果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价格调整如下:
P=P0–V=47.84-0.86=46.98元/股
因此,2023年激励计划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46.98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回购数量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