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忠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4)。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备查文件: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