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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乳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21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5-007债券代码:128142 债券简称:新乳转债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召开会议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20日在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公司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相关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月3日向全体股东发出,详见于2025年1月3日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06)。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大会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席刚先生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20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公司4楼会议室。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项目股东类型人数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3702,526,82181.625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1223,196,1642.6951%
合 计125725,722,98584.3203%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256,5250.0298%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1223,196,1642.6951%
合 计11723,452,6892.7249%

注:上表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非累积投票制议案表决情况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表决结果备注
分类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与会所有有表决权的股东725,700,18599.9969%9,0000.0012%13,8000.0019%通过普通 决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23,429,88999.9028%9,0000.0384%13,8000.0588%
2《关于执行仲裁裁决暨变更“一只酸奶牛”项目补偿条款的议案》与会所有有表决权的股东725,693,48599.9959%14,3000.0020%15,2000.0021%通过普通 决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23,423,18999.8742%14,3000.0610%15,2000.0648%
3《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与会所有有表决权的股东23,972,18999.8937%10,3000.0429%15,2000.0633%通过普通 决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23,427,18999.8913%10,3000.0439%15,2000.0648%

注:议案3属关联交易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Universal Dairy Limited、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席刚先生、朱川先生、褚雅楠女士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数合计为701,725,296股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胡翔宇、刘子菡

3、律师见证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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