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5-004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不含衍生品的理财产品等),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资金可以循环滚动管理。?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风险提示: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现金管理概述
(一) 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有效降低募集资金闲置成本,提升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能力,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 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管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 资金来源
1、 资金来源情况
公司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98号),本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529,41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6.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8,729,415.76元,扣除相关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47,681,909.3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031,047,506.42元,此款项已于2021年5月12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另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39,770,234.5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1,277,271.8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100640号验资报告。
(四) 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
存单、协定存款、不含衍生品的理财产品等)。
(五) 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管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 实施方式
上述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业务具体事宜。
二、 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等。公司
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四、 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南侨食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