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NINA YANTI MIAO(缪妍缇)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的相关政策精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运营及长远发展规划得以落实的前提下,公司拟在春节前对2024年前三季度可分配利润进行现金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6,456.77万元(含税),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3)。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