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月14日以书面方式(直接或电子邮件)发出。
2、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召开。
3、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晓波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因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与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安徽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海慧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国贸海畅贸易有限公司、河南嵩基售电有限公司、北京康诚博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交易金额不超过48,300万元(不含税)。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并按照市场原则定价。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关联董事李晓波先生、马伟先生回避表决,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属股东大会审批权限内,故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螺集团”)续签《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合同期限3年,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止,计费标准维持不变,按照公司年度许可产品净销量以10元/吨向海螺集团支付商标使用费,以获得“海螺”“CONCH”牌商标使用权,每一个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支付。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关联董事李晓波先生、马伟先生回避表决,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上述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属董事会审批权限内。同时,公司2025年度与海螺集团商标使用费关联交易金额已纳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提交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将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定于2025年2月12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