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以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康荣先生告知,获悉李康荣先生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登记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李康荣 | 是 | 1,150,000 | 30.17% | 0.26% | 否 | 否 | 2025年1月17日 | 解除质押之日止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 | 个人融资 |
合计 | - | 1,150,000 | 30.17% | 0.26% | - | - | - | - | - | - |
注:本次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股 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的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中的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豪兴 投资 | 51.27% | 229,428,428 | 132,800,000 | 132,800,000 | 57.88% | 29.68% | 0 | 0% | 0 | 0% |
李兴 | 14.48% | 64,809,376 | 35,700,000 | 35,700,000 | 55.08% | 7.98% | 0 | 0% | 0 | 0% |
朱文湛 | 8.52% | 38,123,251 | 21,800,000 | 21,800,000 | 57.18% | 4.87% | 0 | 0% | 0 | 0% |
李康荣 | 0.85% | 3,812,250 | 0 | 1,150,000 | 30.17% | 0.26% | 0 | 0% | 0 | 0% |
合计 | 75.12% | 336,173,305 | 190,300,000 | 191,450,000 | 56.95% | 42.78% | 0 | 0% | 0 | 0% |
注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上述股东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包括了高管锁定股。
注2:以上数据如存在尾差,是因四舍五入导致的。
注3:广东豪兴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豪兴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 其他说明
1. 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无关。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豪兴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14,3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4.00%,占公司总股本的25.54%,对应融资余额为人民币72,820万元。其中,控股股东豪兴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60,1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7.88%,占公司总股本的13.43%,对应融资余额为人民币43,920万元。控股股东豪兴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财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自有或自筹资金。
3. 公司控股股东豪兴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兴先生、朱文湛女士、李康荣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 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公司控股股东豪兴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兴先生、朱文湛女士、李康荣先生目前总体质
押风险可控,股份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 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