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二十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5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耀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维化纤向其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桐乡市中维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维化纤”)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需要和桐乡市临杭经济区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杭新市开发建设”)按持股比例共同向桐乡市鸿益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益热电”)新增18,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新增注册资本后鸿益热电注册资本变更为33,000万元。中维化纤增资17,100万元,其中以实物方式增资15,354.05万元,以其他方式增资159.810089万元,以货币方式增资1,586.139911万元,仍占鸿益热电注册资本的95%;临杭新市开发建设以货币方式增资900万元,仍占鸿益热电注册资本的5%,鸿益热电仍为中维化纤控股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5-003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5-004号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庄耀中、庄奎龙、许纪忠、杨剑飞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5-005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决议于2025年2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23日A股交易结束后当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4-006号公告。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